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11-26 10:46:29
近日,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举办了“盘锦碱地柿子地理标志授权使用签约仪式”。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武强、副主任焦志强、办公室主任许辽育、农业农村生态建设服务科科长霍强、大洼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靳晓军、副主任张铁富,以及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广会、盘锦菜根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佳明、盘锦锦辉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史越辉等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授权仪式。
武强主任一行先后来到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盘锦菜根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盘锦锦辉农业有限公司,实地考察了种植棚区及分拣中心,详细询问了栽培管理、大棚管理和销售等情况,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实地考察后,在大洼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盘锦菜根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盘锦锦辉农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企业发展情况,霍强科长宣读《盘锦市碱地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市中心焦志强副主任讲话中指出,为了有效保障“盘锦碱地柿子”品质特色,进一步提高“盘锦碱地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和品牌竞争力,推动区域特色农业发展,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以此次盘锦碱地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为契机,希望企业抱团开拓市场,共同做大、做强,促进盘锦碱地柿子健康发展。同时,要求企业在以后的农业生产中要严格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盘锦碱地柿子农产品授权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查、使用盘锦碱地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并能精心呵护这一品牌,抢抓机遇,加快推进盘锦碱地柿子产业发展,培育盘锦碱地柿子品牌,扩大盘锦碱地柿子实施保护范围,形成合力,打造盘锦碱地柿子产业,实现盘锦碱地柿子高质量、健康发展。
随后,举行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上三家企业分别做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承诺,市中心武强主任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盘锦碱地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协议,并颁发了“盘锦碱地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书。
通过此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授权活动的开展,规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促进了地标品质提升,为农产品进入更广阔市场奠定了基础,从而加快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为盘锦农业发展增添了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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